最近这几天,霸屏各大热搜的都是“孙海洋”案,甚至有一些网红为了蹭流量,跑到人家门口去直播。

 

126日,电影《亲爱的》原型孙海洋失散多年的儿子孙卓被找到,孙海洋与儿子孙卓DNA比对成功。直播画面显示,认亲现场,孙海洋夫妇紧紧抱着儿子,痛哭不止,情绪一度失控。据悉,6日下午,一家人坐在一起,吃了一顿迟来14年的团圆饭。


127日,孙海洋带着孙卓从深圳踏上去往湖北监利县的路程,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。

 

2007年,时年4岁的孙卓在深圳被拐,此后他和养父母生活在山东省阳谷县。孙海洋说,孩子终于找到了,希望孙卓回深圳和他们一起生活。孙卓的养母则表示,他们会让孙卓自己选择,如果孙卓想回到原家庭生活,会尊重孩子的意愿。据深圳警方介绍,目前,嫌疑人吴某某已被刑拘,孙卓养父母按照法律程序,已被采取相应措施。

 

孙海洋儿子孙卓在极目新闻采访中透露,自己一个月前才知道是被收养的,知道这个事实后,对养父母感情没有什么变化,没有产生过恨意。

 

据了解,孙卓在山东聊城一所高中就读,学习成绩很好属中上游。孙海洋此前也表示,会将孩子送回山东读书,支持孩子的决定。

 

作为局外人,听到孙卓的决定,尚且觉得痛心,作为亲生父母的孙海洋夫妇,该有多么难过!从《失孤》原型郭新刚的例子也可以看出,大部分找回的被拐儿童,更愿意与养父母一起生活的,这是残酷的现实。所以孙卓的决定,其实不稀奇。

 

找到孩子是个好结果,但也有法律解决不了的悲伤。被拐儿童选择和养父母在一起,这窘境是法律所无法解决的问题。

 

刑法规定: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、儿童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因此作为曾经的收买人,孙卓的养父母必须承担刑事责任。

 

刑法同时规定: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、儿童,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,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,可以从轻处罚;”所以,孙卓养父母即使态度好,配合公安机关解救,不阻扰解救,其也是作为从轻的情节,不存在免刑的理由。

 

除了买卖儿童,孙卓的养父母还有一个罪恶——重男轻女,养父母家,孙卓还有两个姐姐,养母当时就想要一个儿子,等自己死了有个摔盆儿的,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催生了拐卖儿童的罪恶。遗憾的是,这种思想在很多落后的地方依旧存在。

 

从古到今,尽管官方出台过很多严厉的法律和措施,但拐卖儿童这一丑恶现象却一直延续下来。这一方面是因为“市场”的存在,即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“重男轻女”观念决定了社会中有大量无法生育子女或“失独”的夫妇,以及渴望男孩的家庭,传宗接代、无后为大等观念的存在为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。

 

另一方面,由于我国幅员辽阔,很多地区之间相差极大,再加上以往侦查手段的限制,给这类案件的侦破平添了很大难度。即使能够破案,由于被害儿童往往被卖至极为偏远的地方,或者又经过多次转手,很难被找到。这一系列因素导致很多父母终其一生苦苦寻找失散子女。现如今,依靠科技和侦查手段的进步,才使得“亲子相认”的难度大幅降低。

 

在司法实践中,真正对收买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。究其原因,一是那些儿童被拐卖时往往年龄较小,进入新的家庭之后很快就有了归属感,大部分将收买者认做父母,经过了十几年的养育,双方也都产生了感情。不少儿童在被解救后,并不愿意与几乎已成陌生人的亲生父母相认。

 

时间的力量是巨大的,长期归属感和“真实”的父母之爱使他们无法离开养育家庭而重新去接纳陌生人。如果在这种情况下,将收买和养育他们的“父母”逮捕、起诉、判刑,那么生活在其抚养之下的被害儿童的权益又要如何保障呢,谁能保证这不会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呢?

 

突然想起了传说中的一个案子,说是一个妇人和另一个妇人争抢孩子,到县官面前去告状,县官最终判定那个不舍得拉扯孩子的妇人是亲生母亲。

 

孙海洋夫妇不正是亲生父母吗,他们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再次受伤,所以尊重孩子的决定,就算孩子不愿意回到自己身边,他们依旧同意。这就是父母之爱啊!


据最新消息称,孙卓已经决定跟随孙海洋夫妇一起生活,要回到深圳读书了,正在办理转学。虽然过程艰辛,好在也是大团圆的好结局。


愿天下无拐!也希望那些在生育方面有困难的家庭,找到科学的方法进行助孕,而不是去做人贩子的帮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