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家印象中,泰国一直是比较开放的国度,tong性恋、双性恋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,还真没有那么简单。

 

泰国早在20181225日就制定了《同性配偶法》草案并送交国会,但一直被搁置。

 

202078日泰国国会完成了一项名为《民事伴侣法》的法案,并将它交付给泰国国会,以进行之后的立法程序。该法案通过为tong性伴侣建立与婚姻制度并行的民事伴侣制度,使tong性伴侣可以享有大部分已婚夫妇所有的合法权益,比如财产管理、子女收养和继承遗产等。

 

这个只字没有提到婚姻的法案经常被误以为是泰国实现了tong性婚姻合法化,实际上只是个民事伴侣制度,不管怎么接近婚姻制度,民事伴侣结合都不是最终的婚姻。

 

202267日,泰国司法部递交内阁会议的《伴侣法》草案初步通审,后续还将提交泰国下议院进一步审议。

 

泰国总理兼国防部长巴育在内阁会议后接受采访时表示,《伴侣法》草案的起草和通过符合不断变化的全球趋势。同时,这也是一项必须受到国际原则保护的基本人权,同性订婚或结婚将会对许多现行法律造成影响。因此,必须对其进行修改,保证无障碍进行。

 

据了解,在《伴侣法》草案通审当天,泰国网友并不似想象中般欣喜若狂。

 

为什么高兴不起来?因为失望,因为不平等,比起《伴侣法》草案,泰国LGBTQ+群体更倾向于支持由泰国前进党补充提议的《婚姻平等法》草案,因为在该草案涵盖更多多性别群体的平等权利。

 

有网友对比了《伴侣法》与《婚姻平等法》两项草案,具体的区别如下:

 

《伴侣法》与《婚姻平等法》草案中,tong性结婚享有的权利共同点涵盖以下7个方面,即:订婚权、共同财产管理权、共同收养孩子权、给予/继承财产权、相互抚养义务、享有赡养费权利、(因对方过错要求解除伴侣关系的)起诉离婚权。

 

不同的地方在于,由泰国前进党补充提议的《婚姻平等法》草案中,在享有上述7项权利的基础上,还为同性结婚增加了另外6项《伴侣法》草案中没有的内容,即:dai孕权、共用同一姓氏权、在医院以配偶名义为另一半签字权、为另一半筹备葬礼权、领取社保及养老金权、另一半若为外国人有权为其申请泰国国籍权等。

 

怪不得泰国LGBTQ+群体对《伴侣法》不愿意买账,并没有给予他们与异性婚姻同样的平等权利。跟进泰国《伴侣法》草案的朋友想必都了解过,多年以来,这项草案已先后多次在通审-驳回-再议-通审-再驳回的阶段不断徘徊,久而久之,多数人已对该项草案的通审无动于衷,甚至越来越多的网友站出来反对。

 

总结下来就是,一直在提交,一直被否决,泰国tong性婚姻合法化进程依旧道阻且长,至于这次的结果怎么样,还是未知数。

 

结婚成为伴侣,注定要面临生育后代这件大事。大家都知道,人类的自然繁衍,靠的是异性相合,tong性伴侣不得不承认,靠自己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。

 

而繁衍后代又是人类的天性,LGBTQ+群体也是有生宝宝的需求的。不能给他们生育后代的权利,那合法不合法又有什么关系?